PG电子 PG平台PG电子 PG平台你局《关于申请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电力增容及电路更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民财〔2023〕142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投资计划,结合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宁评审字〔2023〕41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电力增容及电路更新工程项目。项目使用单位为南京市救助管理站,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京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改造过程中建设规模不变,主要包括对原有变电所进行增容,变电所内变压器由原315kVA增容至1000kVA,对现状低压线路进行改造。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3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3.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7万元,预备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项目批复相关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08)第07901号)、房屋所有权证(宁房权证栖初字第34774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招标要求: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各项安全措施未达要求不得开展建设,切实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要结合单位日常运行的特点,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八、项目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九、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本项目不再单独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以投资估算实施,按概算管理。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关于严格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规定》(宁政发〔2021〕22号),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并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